夏桑菊颗粒
分类: 呼吸系统  发布时间: 2024-02-06 22:54 

夏桑菊颗粒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sangju Keli


[成    份]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规    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 密封。


[包    装] 复合膜包装,每包装10袋。


[有 效 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0129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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