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片(Ⅱ)
分类: 呼吸系统  发布时间: 2024-02-06 22:54 

氨酚伪麻片(Ⅱ)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或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氨酚伪麻片(Ⅱ)


商品名称:必停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and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Ⅱ)


汉语拼音:Anfenweima Pian(Ⅱ)


【成    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微晶纤维素、5%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镁。


【性    状】本品为白色片。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或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规    格】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失眠、心悸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    忌】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 意 事 项】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 运动员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3. 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


14. 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租用。


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从而产生解热和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的作用,可消除其黏膜肿胀,减轻鼻塞及流涕。二者并用,发挥解热镇痛及缓解感冒时鼻塞流涕等症状。


【贮    藏】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铝塑板,12片/盒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X-380)-2003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272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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