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露口服液
分类: 呼吸系统  发布时间: 2024-02-06 22:51 

咳露口服液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 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汉语拼音:Kelu Koufuye


【成  份】川贝母、枇杷叶、紫菀、麻黄、黄芩、罂粟


       壳、甘草、薄荷脑、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功能主治】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


       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


       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


       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  格】每瓶装12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


 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


 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


 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或药师。


11.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


          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棕色塑料瓶装,120毫升/瓶。


【有 效 期】18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标准编号:WS-11419(ZD-1419)-2002-2013Z。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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